原标题:《明侦8》再次聚焦女性话题:最荒谬的莫过于“受害者有罪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
第八季《大侦探》上线,第一案落日惊魂谈到了很多话题,比如网络诽谤、新闻舆论“后真相”等,其中也包括已经谈及多次的女性话题。
故事中,M200年,落日大学的女学生太美丽、郝平凡相继遇害,一时间关于她们的舆论四起。
关于这两位女性角色,还有各自的故事线。
太美丽与哥哥大砖家相依为命,家中穷苦,哥哥辛苦工作支撑妹妹上大学,却无意间撞见妹妹在卖酒,到妹妹私照被泄露后,哥哥以禁足之名给她请假。
但实际上太美丽卖酒不是为了灯红酒绿,而是勤工俭学想为哥哥减少生活负担。
另一位女孩郝平凡被侵犯后回到家里,像父亲倾诉,父亲却质疑她是否检点。
郝平凡的信件中写道:
他侵犯了我,最后还摆出一副“没有证据不要冤枉人”的嘴脸。
当我揭开伤疤把这一切告诉我最亲的人。爸,你骂我,觉得我羞耻,可这一切是我的错吗?
我承认我软弱,我没勇气站出来指认那个侵犯我的人,我用最后的勇气向最亲的人揭开了这段伤疤,没想到换来的只有指责、谩骂。
更有小报写下“论天之骄子性侵普通女的真实性分析”,强调特优秀是学生会会长,捏造郝平凡是特优秀的追求者之一,为了利益操控舆论、歪曲事实。
在太美丽、郝平凡遇害后,对她们的报道中依然存在负面评价:凶手的目标就是行为不检点的女孩。
施暴者做出伤害事件,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受害人却需要用千万种方式来证明自己没有错,这是最荒谬的事情。
伤害事件中为凶手找借口、展开“受害者有罪论”,这种言论不仅会进一步伤害到受害者的心理健康,也会推动其他人受害时成为沉默的羔羊,同时让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
世上没有完美的受害者,但永远不可忽略犯罪者的行为才是导致伤害发生的主因。
法律会制裁罪恶,从道德层面上的谴责也不应该放在受害者身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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