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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5 13:44:00 点击量:

宿政办秘〔202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2022年5月13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0日

 

 

 

宿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原则。

1.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2.坚持协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强化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力量的协同,构建“上下贯通、内外联动、步调一致、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3.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三)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稳步提升,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3%。城乡、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建立了协同推进、全民参与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五大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任务:将科学家精神培育和科学方法养成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全过程。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夯实人才基础。实施“馆校合作”行动,促进科技教育资源和活动向农村倾斜。(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建市级科技(科普)志愿服务专家团。聚焦基层需求,每年组织科技(科普)志愿服务专家团进校园开展巡讲活动不少于10场次。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为农村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着力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人工智能和创意编程等赛事。持续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高校科学营等活动。提升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水平。(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高校科协全覆盖,发挥高校科普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广泛动员高校大学生投身科技志愿服务事业,着力构建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及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安徽省百所高校百万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团市委、市文明办、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广泛开展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技节、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学幻想画、科技创新成果制作、科学小实验、科普剧、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校内外科学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科普场馆等面向青少年开放,拓展青少年体验和参与科技创新实践的平台和渠道。(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任务: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培育高素质农民9000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4000人次。积极参加“徽农之星”选拔。组织参加“徽姑娘”技能培训等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农村科普大格局,推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加强农村科技志愿服务队建设,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包村联户”服务。发挥农技协、农业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技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普服务能力。支持涉农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农业专家科普讲座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建成5个科技小院。(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任务:围绕着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制造强市、质量强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宣传活动。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劳模工匠“五进”活动等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培养选树50名宿州工匠、100名宿州金牌职工。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达到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15万人。(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企业家的引领作用。发挥企业家关键少数作用,通过科技咨询和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家不断提升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担负起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发挥企业科协、学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新型职业能力评价,解决产业工人技能资质问题。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双提升的促进机制。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兴群体、灵活就业及新业态人员的科学素质提升。(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任务: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科普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着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委组织部负责)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市委组织部负责)

三、五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任务: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鼓励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引导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将创作的科普作品申报科技奖。(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任务: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街道(乡镇)、社区(村)、科普活动室、科普大学、电子科普画廊建设、畅通基层科学传播渠道,大力开展基层科普活动。加强与城市公交、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以及互联网等合作,扩展城市科学传播渠道,不断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鼓励引导团队及个人利用微信、抖音和快手等,形成数字化科学传播矩阵。加强科学与艺术融合,培养打造“科普网红”。(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充分发挥“宿事速办”作用,促进数字赋能科普,提升科普服务的精准度。加强“科普宿州”建设,建设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市数据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做好宿州市科技馆、泗县科技馆、砀山县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推进萧县、灵璧科技馆建设,实现县级科技馆全覆盖。积极参加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和长三角科技馆联盟活动。每年开展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不少于30场次。(市科协负责)

3.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创建工作。开展宿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森林科普基地等创建活动,每年认定5个以上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任务: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推动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广泛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发展科技志愿者,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到2025年,全市注册成立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超过2000个,注册科技(科普)志愿者超过10万人,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超过10000次。(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每年创建市级科普示范单位10个。深入开展“科普惠民乡村行”“智爱妈妈行动”“农村少儿爱科学”等,每年每项活动不少于20场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环境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和开展科学传播专业人才的职称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作用,引领带动中小学自然科学类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林业技术人员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做好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淮海科技奖候选人推选工作,组织开展“宿州市科普人物”“宿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荐我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参评中国科协和各类国家级人才奖项。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等。(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任务: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提升交流水平。(牵头单位: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措施:

1.丰富交流合作内容。组织青少年参加省内省外交流活动。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国家重大科普活动。融入长三角科技志愿服务联盟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普场馆联盟建设。(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在我市实施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及本实施方案在当地实施工作,要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有关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本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市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完善机制、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及本实施方案。(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机制保障

1.建立完善共建机制。市科协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县、区及纲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汇报,总结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积极组织参加科普示范县(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良性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条件保障

1.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科普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落实国家、省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普经费、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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