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图/视觉中国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未经约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同时,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合同将不再按成交方式区分不同版本
和现行的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相比,《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明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则适用于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住房。
新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等内容。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出租人的授权委托书。
在通过中介租房方面,新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房主委托给中介时,要保证对委托出租房屋具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并确保出租意愿的真实性;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有关资料。
新版住房租赁合同将不再按成交方式区分不同版本,将2008年版的自行成交、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租赁统一到同一版合同,将涉及经纪服务的内容纳入到经纪服务合同。
新版合同细化房租出租信息
新合同示范文本就出租房屋的信息进行了细化,要填写的内容包括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层数、房屋平面图、户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等。
新合同示范文本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个人信息填写内容更加细化,包括姓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和号码、出生日期、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
新合同还明示北京关于住房租住的有关重要政策,明确双方当事人送达地址及变更通知义务,更直接地引导合同当事人的租赁行为。
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未经约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同时,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押金方面,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也明确,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权威解读
新版合同有利于保护承租人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表示:三个合同示范文本直接回应了当前住房租赁市场纠纷较多的矛盾问题。
这三个合同示范文本再加上已经出台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屋出售和承购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形成了全面规范存量房买卖、租赁以及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政府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得到充分体现,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进一步明确、落实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这对于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和经纪服务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陈志表示,当前租赁市场存在一些损害当事人权益、制约市场健康发展的矛盾问题,比如虚假房源、群租、随意涨租、恶意扣留押金、擅自驱逐租客等等。合同示范文本直击当前住房租赁市场痛点,将让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租房实现住有所居、安居宜居,使“租”的作用更加凸显。
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表示:《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的约定条款更为具体也更有针对性,比如对于涨租、解除合同、押金收取及退还、优先购买权等内容都设定了专门的条款,通过明确的条款内容可以有效地引导当事人公平合理地缔约,引导当事人稳定租金和租期,尤其是对于保障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一方的承租人非常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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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中铁碧桂园“新北京人”昨起申购
昨起,海淀区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申购登记正式启动,申购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10:00至2018年8月11日10:00。该项目原为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铁碧桂园为自住型商品住房。《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后,中铁碧桂园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由于此前第一批针对京籍家庭的431套房源已在去年年底完成申购,本次185套房源面向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海淀区有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申购原则上以人才家庭优先。
中铁碧桂园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西北旺镇,项目四至为:东至大牛坊中路,西至HD00-0401-0162地块,南至大牛坊中街,北至大牛坊一街。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5.28万平方米,总套数约616套,套型为二居室,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共13套、约89平方米共603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5000元/平方米。
按照人才家庭优先的原则,申购家庭分成三组。第一组是海英人才,入选海淀区“海英人才”(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且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的家庭;第二组是海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第三组是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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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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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表示,近年来,我国滨海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有大量闲置问题。自然资源部在去年开展的围填海专项督察中就发现,填海造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十分突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有的地方通过拆分审批、变更用途等方式“向海索地”。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小组成员江华安表示,实际上很多过去的围填海项目主要是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一些低水平重复的旅游项目的建设,所以这次国务院的通知里面明确强调坚决禁止围填海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低水平的旅游项目的建设。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围而未填、填而不建的围填海现状,《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现状调查,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和处理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和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记者 朱开云)